
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开
发布时间:
2019-08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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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 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;
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皖环函[2019]742号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 基础信息
公司名称: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邱小魁
地理位置: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精细化工基地安星路与星光大道交叉口
3.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名称 |
数量 |
用途 |
乙二胺 |
1000吨/年 |
原料 |
液氨 |
400吨/年 |
原料 |
氢氧化钠 |
350吨/年 |
原料 |
3.2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(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检测报告、实测数据)
污染物名称 |
排放浓度 |
排放量 |
备注(废气/废水) |
COD |
<100mg/L |
0.186吨/年 |
废水 |
氨氮 |
<35mg/L |
0.028吨/年 |
废水 |
乙二胺 |
/ |
1.47吨/年 |
废气 |
氨 |
/ |
2.0吨/年 |
废气 |
3.4 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我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蒸馏残渣HW11(900-013-11)、有机废液HW06(900-408-06)、废防护用品HW49(900-041-49)、废包装袋HW49(900-041-49)、污泥HW49(900-041-49),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(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)
3.5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通过马鞍山市环保局备案。
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
2019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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